胡某诉顾某1等共有财产分割案 死亡抚恤金;分割方式;共有
案由:
共有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2014)罗民初字第126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柳军

高控

任大贵

法官解说
对于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分配原则,现行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畴,它是死者近亲属基于死者死亡这一法律事件而享有的权利,是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但如何分配,司法判例标准不一。
第一种观点认为,死亡抚恤金应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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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2014)罗民初字第1264号判决书
2.案由:共有财产分割
3.诉讼双方
原告:胡某,女,1945年1月18日出生,农民。
被告:顾某1,男,1968年7月6日出生。
顾某2,女,1962年8月2日出生,职工。
顾某3,男,1972年5月9日出生,农民。
顾某4,女,1966年4月10日出生,农民。
顾某5,女,1964年8月12日出生,农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柳军;审判员:高控、任大贵。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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