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下关粮食仓库诉杭某等土地租赁合同案 民事 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无效
案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民终字第262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朱志军

刘恩臣

刘凡

代理律师:

方勤成

王红

范歆竹

许红民

朱丽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及承租人(占用人)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可以直接要求承租人(占用人)迁让。2011年1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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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2012)下民初字第1093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民终字第262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南京市下关粮食仓库(以下简称下关粮库)。
法定代表人张某,下关粮库主任。
委托代理人方勤成,江苏紫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南京惠民桥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惠民桥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徐某,惠民桥管委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王红、范歆竹,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上诉人):杭某,杭某1。
委托代理人许红民、朱丽,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审判员:孙军。
二审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志军;审判员:刘恩臣、刘凡。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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