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某等盗窃、诈骗案 盗窃罪 诈骗罪 秘密窃取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12)安刑初字第47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秋香

高清良

谢晓玲

法官解说
本案中,被告人使用欺诈与调包并施及欺诈的手段,先后实施了两个行为非法获取被害人的财物,对该两种行为的准确定性是本案的重点。
首先,分析被告人的第一个行为--欺诈与调包并施。本案二被告人伙同其他同案人以做生意需要押金,以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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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12)安刑初字第479号判决书。
2.案由:盗窃罪、诈骗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艺辉。
被告人:柯某,男,1969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住福建省安溪县。曾因犯诈骗罪,于2001年4月14日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又于2007年11月2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因本案于2012年1月15日被抓获,同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被逮捕。
被告人:唐某,男,1970年12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住福建省安溪县蓬莱镇温泉村二选14号。曾因犯诈骗罪,于2007年9月1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因本案于2012年3月21日被抓获,同日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秋香;代理审判员:高清良;人民陪审员:谢晓玲。
6.审结时间:2012年7月19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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