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合同诈骗案 合同诈骗罪 牵连犯 主观恶性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12)安刑初字第26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吴佳霖

高清良

黄丽卿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对于行为人黄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诈骗罪,定罪数额多少,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证件的方法,将租赁的车辆用于抵押借款,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定罪数额为借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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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12)安刑初字第262号判决书。
2.案由:合同诈骗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吴顽强。
被告人:黄某,男,1970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经商,因本案于2011年9月10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同日被刑事拘留并办理取保候审,2012年3月20日由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连生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丽萍,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佳霖;代理审判员:高清良;人民陪审员:黄丽卿。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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