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合同诈骗案 合同诈骗罪;民事欺诈;非法占有目的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当事人撤回上诉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一中刑终字第04880号
代理律师:

樊志勇

冯宁

法官解说
在合同诈骗罪认定中,区分合同诈骗和民事欺诈行为是关键。
本案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就在于此。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标准是什么?这些标准如何在案件审判中细化?本案的审理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双方多年合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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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2)昌刑初字第64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一中刑终字第04880号。
案由:合同诈骗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魏琳。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59岁(1953年2月15日出生),出生地天津市,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
辩护人:樊志勇北京市中允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宁,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卫东;人民陪审员:姚秀凤王秋华。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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