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汇龙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思辰电子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案 保证合同 连带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2)汕陆法民初字第218号
法官解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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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2012)汕陆法民初字第218号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深圳市科汇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思辰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二:潘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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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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