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不服不老屯镇政府强制拆除决定案 行政强制;催告书;送达瑕疵
案由:
行政强制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3)三中行终字第105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张文生

法官解说
1、严格执法程序的意义。北京市违法建设整治力度的越来越大,拆违行政案件数量呈递增趋势,行政机关尤其是乡镇政府的拆违行为并不规范,导致败诉率较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北京市禁止违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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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或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3)密行初字第26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3)三中行终字第105号
2.案由
不服强制拆除决定案
3.诉讼双方
上诉人(一审原告)朱某。
委托代理人张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人张文生,男,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某,男。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方秀芝;代理审判员李慧杰;人民陪审员宋士良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文涛代理审判员韩勇;代理审判员:杨旸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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