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诉杨某买卖合同案 欠条;诉讼时效;买卖合同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信中法民终字第1108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买戈良

李敏

王朗

法官解说
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经常出现因为买方无钱可付而由买方向卖方出具欠条的情形,这些欠条中又有很多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一旦涉诉,买方以诉讼时效加以抗辩的情形较多。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这种情形处理不尽一致,或对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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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2013)信浉民初字第00151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信中法民终字第1108民事判决书。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杨某。
被告(上诉人):曾某。
委托代理人:张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张黎明(独任审判)。
二审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买戈良;审判员:李敏、王朗。
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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