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郑某、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夫妻共同债务;合意;利益分享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3)同民初字第71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水平

颜美丽

陈碧慧

代理律师:

吕嘉瑛

邹丽娜

何欢勇

法官解说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审理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是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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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3)同民初字第71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
委托代理人吕嘉瑛、邹丽娜,福建丰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某。
被告林某。
委托代理人何欢勇,福建开元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水平、人民陪审员颜美丽、人民陪审员陈碧慧。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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