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案由: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1)同刑初字第46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金玲

杨明洁

陈碧慧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苏某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某一具体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是否属于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主要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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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1)同刑初字第466号判决书
2、案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赖加林。
被告人:苏某,曾用名苏某1,男,1970年8月11日出生,家住厦门市同安区。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1年6月23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1年6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7月18日被公诉机关继续取保候审,同年11月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金玲;代理审判员:杨明洁;人民陪审员:陈碧慧。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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