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故意杀人案 故意杀人罪;死刑;量刑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3)哈铁中刑初字第1号
审理法官:

何晶

王金良

王磊

代理律师:

郭玲玲

法官解说
以下三方面是本案的关键问题:
1.我国的死刑政策
我国贯彻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死刑政策,也是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全一致的。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死刑罪名由68个减至55个,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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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3)哈铁中刑初字第1号。
2.案由:故意杀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刘立君;代理检察员:索春鹏。
被告人:许某,男,1986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兰西县,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2012年7月30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逮捕。
辩护人:郭玲玲,黑龙江恒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何晶;审判员:王金良;代理审判员:王磊
6.审结时间: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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