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某诉姜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民事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摩托车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2013)延民初字第642号
审理法官:

王公仆

吴铁军

周丽靖

法官解说
庞某的违法行为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无因果关系,是案件的焦点。庞某在驾驶摩托车期间,存在未戴带安全头盔、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未经检验等行为,从行政法的角度庞某是违法的,但上述行为并不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姜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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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2013)延民初字第642号
2.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3. 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庞某,男,1972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个体业主,现住延寿县。
被告(反诉原告)姜某,女,1999年3月5日出生,汉族,学生,现住延寿县。
法定代理人姜某1,男,197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同上(系被告姜某之父)。
法定代理人高某,女,1976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同上(系被告姜某之母)。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公仆;审判员吴铁军;代理审判员周丽靖。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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