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北京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健康权案 产品责任;过错;举证责任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04985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宋述运

陈雷

徐国建

田颖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本案原告在起诉时,主张的本案案由为产品责任纠纷,原告认为,销售方在销售空调时,附赠了空调安装的服务,而空调安装需要专业技术,也与空调产品相关,因此,空调安装若不符合规范,也应构成产品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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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04985号
2.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男,1964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宋述运,北京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物流产业园区融商六路2号。
法定代表人孙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雷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国建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马栏村289号。
法定代表人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田颖,北京京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高某,男,1978年5月13日出生,汉族,北京美的制冷销售有限公司服务经理,住北京市门头沟区。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孙铭溪独任审理。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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