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诉澄迈盈海物流有限公司港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民事 港口土地租赁 情势变更
案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海口海事法院(2013)琼海法商初字第11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运洪

张医芳

王旭

代理律师:

肖玲

周一龙

法官解说
本案审理中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鉴定意见与法院依法向国家机关调取的书证相互矛盾时,应如何判断其证据效力?
有关盈海公司剩余租赁年限的租赁经营权损失,2013年12月26日,海南盛瑞美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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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案号:海口海事法院(2013)琼海法商初字第113号判决书
案由:港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肖玲,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男,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职员,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被告(反诉原告)澄迈盈海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马村人民路23号。
法定代表人邓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一龙,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级:一审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口海事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运洪;代理审判员:张医芳;人民陪审员:王旭
审结时间: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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