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王某2、杨某、王某3诉孙某、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交通事故;过错;侵权责任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少民终字第8786号
审理法官:

邢述华

黄岩

施忆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在于医学鉴定的交通事故在被害人死亡过程中参与度1%-20%对于当事人侵权责任的影响。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学补充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证明交通事故在王某4死亡过程中的参与度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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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3)大民初字第11075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少民终字第8786号。
2、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王某、王某2、杨某、王某3。
被告(上诉人):孙某、李某,
原审被告: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简易程序独任制审判员:陈永河。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邢述华;代理审判员:黄岩;代理审判员:施忆。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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