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诉邹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违法驾驶;追偿权;保险合同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连城县朋口中心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连城县人民法院(2014)连民初字第1014号民事判决书
法官解说
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驾驶人存在违法驾车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交强险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完全或部分免除赔偿责任这一议题争论不休,导致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各地法院乃至法院内部对此都存在不同的认知,导致对类似案件作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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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连城县人民法院(2014)连民初字第1014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邓某。
共同委托代理人:沈某,二原告所在水北村村民委员会推荐公民。
被告:邹某。
委托代理人:李荣星,连城县朋口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
委托代理人:钟某,系被告保险公司职工。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刘启冬。
(六)审结时间: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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