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童某等承包合同案 淘宝店铺 转让协议 承包合同 合同效力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4)闸民二(商)初字第6号
审理法官:

吴晶

林彬

唐芩

代理律师:

吉峰

彭博

郑栋

法官解说
随着淘宝网等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兴起,网络购物逐步取代传统实体店面销售,形成依托于网络平台、虚拟店铺的新型商品交易模式。本案即是由于被告将淘宝网店交予原告经营并从中获取对价,从而导致网店所有者与实际经营者分离所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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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4)闸民二(商)初字第6号
2、案由:承包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张某,男,1984年1月24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吉峰,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彭博,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童某,女,1970年2月12日出生,汉族。
被告(反诉原告)林某,男,1970年2月1日出生,汉族。
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郑栋,上海显栋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晶;代理审判员:林彬;人民陪审员:唐芩
6、审结时间: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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