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诉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蓝盾创展门业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案 专利权 侵权 先用抗辩权
案由:
专利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民(知)终字第3488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田文氢

赵锐

刘立国

法官解说
本案是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认定先用权抗辩成立的案件。由于先用权抗辩对专利权的行使起到限制和制约的作用,历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先用权抗辩的审查是相对严格和审慎的;又由于先用权人在诉讼中对于此前发生的与先用权相关的事实存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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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初字第05903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民(知)终字第3488号。
2、案由:侵害专利权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建设部大院南配楼428室。
法定代表人刘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田文氢,北京市中广承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锐,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盛平街8号2-113室。
法定代表人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卢某,女。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蓝盾创展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次一村村委会东1000米。
法定代表人吕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立国,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滕某,男。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葛红;代理审判员:李丹;代理审判员:周多。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晓军;审判员:李燕蓉;审判员:唐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6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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