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王某1侵害人格权案 其他人格权益
案由:
人格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民终字第1395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9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龚娉 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不难看出,本案争议的焦点集中在遗体捐赠是不是原、被告之父王某4九的真实意思,和被告办理遗体捐赠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和祭奠权。以下就此展开分析。
1.遗体捐献究竟是不是王某4九的真实意思表示?
我国目前对遗体捐献尚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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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09)民字第7026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民终字第13951号。
2.案由:人格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王某,男,汉族,住北京市宣武区。
委托代理人(一审):赵传军北京市万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王某1,男,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孙磊。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宗魁;代理审判员:王轶稚曾小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9年5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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