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针织品公司诉万某劳动争议案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重民终字第109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4年12月0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周裕良 单位:
本案是一起职工因不服用人单位对其所作下岗决定的劳动争议纠纷。决定职工下岗在我国劳动制度中,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处分手段,它是指暂停职工在一段时间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处理决定。一般在下岗期限届满后,下岗职工有权恢复原工作岗位。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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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法院(1994)中区民初字第650号。
二审判决书: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重民终字第1099号。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重庆市针织品批发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市中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任某,女,重庆华华公司副经理。
诉讼代理人:肖代金重庆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万某,女,1950年5月28日生,住重庆市南岸区XX街X号。
诉讼代理人:王瑞荣重庆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赵一岚重庆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高宁;人民陪审员:廖其珍车俊贤。
二审法院: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祖政国;审判员:彭朴;代理审判员:张明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4年8月31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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