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非法经营案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金华市金鹰商贸有限公司

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金中刑终字第33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2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徐伟忠 单位: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也是新类型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其特殊性在于行为人并没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后)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举的非法经营行为,而是从事非法传销经营活动,并因此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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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2000)武刑初字第179号。
二审裁定书: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金中刑终字第331号。
2.案由:吕某非法经营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天梅、应波。
被告人:吕某,男,1957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永康市人,金华市金鹰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本案于1999年12月29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王文盛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强,浙江省武义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伟忠;代理审判员:徐肖闻;人民陪审员:徐世明。
二审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毅光;审判员:郑永强;代理审判员:诸葛剑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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