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某诉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处理决定案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14)中区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4月0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乐跃 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本案在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高校作出的开除学籍之外的学生处分行为是否可诉的问题。本案涉及高等医学院校作出的将7年制本硕连读学生转入5年制学习的处分行为。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处分学生的行为在性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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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14)中区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高校管理处分。
3.诉讼双方
原告:艾某。
委托代理人:艾某1。
委托代理人:李隆春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医科大学。
法定代表人:雷某,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陈梅新重庆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鹏;人民审判员:曾炎一彭晓谦
6.审结时间: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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