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等诉田某1等遗嘱继承纠纷案 (遗嘱认定)
案由:
遗嘱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4)扬邗民初字第133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6月1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王睿冰 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范某于1987年9月1日以“立嘱人”的名义出具的书面材料是否为遗嘱。原告认为该书面材料上记载范某为“立嘱人”,因此该材料应为遗嘱。被告认为该材料叙述了买卖房屋人物和价格,因此该材料应为买卖合同。我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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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4)扬邗民初字第133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遗嘱继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田某。
原告:田某2。
原告:田某3。
三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张勇王立民江苏锦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某1。
委托代理人:鞠亚群季正娟江苏乐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某4。
被告:田某5。
被告:梁某。
被告:田某6。
被告:田某7。
被告梁某、田某6、田某7共同委托代理人:田某5,即本案被告田某5。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独任代理审判员:王睿冰
6.审结时间: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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