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拘禁;持续犯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2011)刑初字第5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崔建增

王和旺

王坤

代理律师:

王丙午

檀红亮

法官解说
一、如何界定“拘禁”的尺度
所谓“拘禁”侧重的是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暂时剥夺,具体来讲,则是指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场所,从而剥夺其行为自由,此处所谓一定场所,通常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从该案犯罪表现形式上来看,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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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2011)刑初字第51号判决书。
2、案由:非法拘禁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河北省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齐建国。
被告人王某,男,1981年11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本案于2011年2月2日以故意伤害罪被行政拘留,同年2月11日以非法拘禁被转为刑事拘留,同年2月25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王丙午、檀红亮,河北佳蓬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建增;审判员:王和旺;审判员:王坤
6、审结时间: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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