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寻衅滋事案 寻衅滋事罪;自首;抢劫罪
案由:
寻衅滋事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1)刑终字第2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当场取得财物")情形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的问题,即"两个当场"情形下的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认定?另外涉及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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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2010)刑初字第32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1)刑终字第28号判决书
2.案由:寻衅滋事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男,1988年3月20日出生于重庆市武隆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重庆市武隆县。因本案,于2010年8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曾某,男,1987年11月17日出生于重庆市武隆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武隆县。因本案,于2010年8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
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冉洪;人民陪审员:李小东;人民陪审员:申明强。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喻伦泰;审判员:陈胜友;代理审判员:谭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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