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强奸、抢劫案 强奸罪;累犯;情节恶劣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德刑三初字第84号
审理法官:

沈亮

周崇珍

姚军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宣判后,法定期限内蒋某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已生效。
本案被告人是累犯,在审理中公诉机关机关认为蒋某犯强奸罪情节恶劣,对其所犯强奸罪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档次内确定刑罚。检察机关基于从重打击累犯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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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德刑三初字第84号。
2.案由:强奸。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程琪瑛、陈隆海。
被告人:蒋某,男,傣族,1988年10月10日生,小学文化,农民,家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因犯盗窃罪,2006年11月7日被潞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5月20日被释放。2011年3月10日因涉嫌犯强奸、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4日被逮捕。
辩护人:陈国勇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沈亮;审判员:周崇珍、姚军
6.审结时间: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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