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合同违约案 民事 合同违约 赔偿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1)民初字第998号
审理法官:

牟锐

姚兰

刘萍

代理律师:

彭斌

陈祥德

陈祥德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究竟是原告陈某还是被告成都杰雷斯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的正确确认,是审理本案的关键所在。
第一,按《区域代理合同书》的约定,陈某在支付货款时确有迟延和未足额支付的问题;但是,杰雷斯公司未对此提出异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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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1)民初字第998号。
2.案由: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彭斌,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某,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陈祥德,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董某,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陈祥德,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何某,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郑某,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周某。
被告:周某,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张某,成都市杰雷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牟锐;审判员:姚兰;人民陪审员:刘萍
6.审结时间:201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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