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等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案 危险物品肇事
案由:
危险物品肇事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2)温江刑初字第33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工、临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2)温江刑初字第330号判决书。
2、案由:危险物品肇事罪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员陈枫、人民陪审员刘昌贵刘萍
6、审结时间:2012年10月22日

相关案例推荐

本案法律依据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