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天便利超市有限公司诉张某劳动争议案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认定标准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终字第594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朱英宗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计算时限问题。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2)石民初字第13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终字第5944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北京美天便利超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鹏程,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英宗,北京市世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马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员:曲东民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磊;代理审判员:刘芳吴博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3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1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