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2介绍卖淫案 强迫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强迫
案由:
强迫卖淫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贵刑二终字第70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蒋开航

王艺

卢阳德

代理律师:

张廷喜

法官解说
公诉机关第一次指控被告人陈某2为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通过暴力殴打及威胁办法实施控制后,强迫被害人罗某向嫖客张某卖淫一次,构成强迫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主要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志,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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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2012)平刑初字第89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贵刑二终字第70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介绍卖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上诉人):陈某2(别名"阿X"),女,1992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村居民。因涉嫌犯强迫卖淫罪于2011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被逮捕。
辩护人张廷喜,广西律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文胜、审判员黎鹏、人民陪审员张梅。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蒋开航、代理审判员王艺、代理审判员卢阳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15日(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审理两次,并在法定期限内建议恢复审理)。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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