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抢夺案 抢夺罪;犯罪数额;刑事证明
案由:
抢夺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刑二终字第0050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杜峥

蔡昀轩

法官解说
本案中,对周某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即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被害人朱某金项链一条的事实,控辩双方均无异议,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周某抢夺金项链过程中掉落并事后没有找到的金挂件是否应计入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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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2)惠刑二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刑二终字第0050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抢夺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某,男,1987年1月18日出生于四川省叙永县,汉族,小学文化,捕前系无锡市太湖铸件厂工人。2012年4月15日,因涉嫌犯抢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
二审指定辩护人:杜峥、蔡昀轩,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钦俊;代理审判员:王艳华;人民陪审员:邹素华。
二审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竹芃;代理审判员:张健彤华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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