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诉常某1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 附义务赠与;目的性赠与;合同效力
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0520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涉及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赠予协议书》性质问题,由此引发两个争议问题:其一,胡某的赠与行为性质问题,该行为是否属于附义务赠与;其二,若其行为属于附义务赠与,常某1是否履行了该赠与义务。针对上述两个问题,笔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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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2)昌民初字第11039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0520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胡某。
被告(被上诉人)常某1。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卢志成;人民陪审员:王会清闫素霞。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谷岳;审判员:解学锋梁小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2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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