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宏智睿公司诉乐新创展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不正当竞争 网站域名 网站名称 类似 合理抗辩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2013)一中民终字第4962号
审理法官:

司品华

陈栋

穆颖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明知或应知提供某项服务的网站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情况下,特意购买与该网站域名和曾用名称均类似的域名,将其网站名称命名为与前述网站完全相同的名称,并提供相同类似服务的行为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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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2012)海民初字第19149号
二审判决书:(2013)一中民终字第4962号
2、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3、当事人:
(原告)北京国宏智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乐新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4、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审判员王宏丞 人民陪审员刘卫星;人民陪审员刘民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审判长司品华;审判员陈栋;审判员穆颖
5、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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