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劳动规章制度;合法性;公示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732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晓云

窦江涛

王东

代理律师:

陈海昶

杨宏华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是:一、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但李某对该证据不予认可,《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二、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对李某存在的四次严重违纪行为均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特快专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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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民初字第1380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732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无业,
委托代理人陈海昶,北京市高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原名称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方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宏华,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成员:审判长:史震;人民陪审员:李凤雨;人民陪审员:杨凯萍。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成员:审判长:王晓云;代理审判员:窦江涛;代理审判员:王东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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