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结识朋图书中心与北京华银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某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效力;恶意串通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北京华银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铁路局多元管理中心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1450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杨莫野

李维

法官解说
社会生活中,债务人往往采取多种方式逃避履行债务,而恶意转移财产是其中的主要方式之一。此时,债权人则只能通过诉讼主张该转移行为无效。本案是典型的债务人通过恶意串通签订合同转移财产方式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起诉合同无效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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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3)丰民初字第01111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14506号判决书
(二)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结识朋图书中心。
法定代表人朱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男,该公司职工,住公司宿舍。
委托代理人李某1,女,该公司职工,住公司宿舍。
被告(上诉人)北京华银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解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莫野,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李某2,男,1973年12月12日出生,北京华银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被告金某1(上诉人),女,1955年3月2日出生,汉族,北京铁路局多元管理中心退休职工。
委托代理人李维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强,人民陪审员:欧裕法李静。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妍,代理审判员:周梦峰李俊晔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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