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梁某确认合同无效案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善意第三人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云中法民二终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
代理律师:

黄伟雄

梁炳雄

徐杰兴

杨桂标

法官解说
本案双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案所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大塱村委塱心村,周围的土地已由梁姓村民建满住宅,故该土地使用权即使已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价值仍不高,难以高价转让。
本案所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原是黄柱刚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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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2013)云城法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云中法民二终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李某,女,汉族,1963年12月17日出生,住云城区。
委托代理人:黄伟雄、梁炳雄,广东刚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梁某,男,汉族,1964年1月6日出生,住云城区。
委托代理人:徐杰兴、杨桂标,广东雄量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上诉人):黄柱刚,男,汉族,1968年5月20日出生,住云城区。
4. 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林燕、康石英、区卓年
二审法院: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黄海燕、黎洪靖、韦志远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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