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不服被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利害关系;政府信息公开;原告资格
案由:
信托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27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义平

法官解说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诉法首次将公益诉讼制度写入法律,然而这并没有使环境公益诉讼之路走向快车道。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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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279号判决书。
2.案由:政府信息公开。
3.诉讼双方
原告: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
被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张义平,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某,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独任庭组成人员:审判员:孙建
6.审结时间: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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