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罪;逃逸;妨害罪证罪
案由:
交通肇事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刑一终字第48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潘莉

法官解说
一、罗某交通肇事后找人冒名顶替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
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其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里"逃跑"不能仅理解为"逃离现场",因为逃逸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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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2)穗云法刑初字第
2549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刑一终字第48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
交通肇事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溪。
被告人罗某。
辩护人潘莉,广东云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俊,人民陪审员:谭伟强、杨显元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永毅,代理审判员:杨凯、亢爱清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2年11月29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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