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1、程某诉辛某、朱某2民间借贷案 民间借贷 近亲属 债权债务认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259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中,朱某1系朱某2的哥哥,且朱某2夫妻与朱某1夫妻在同一时期购买同一小区的房屋各一套。辛某与朱某2目前正处在离婚诉讼中,故可以看出,本案中,实际上朱某2、朱某1、程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其共同对抗辛某。此时,朱某2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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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0)石民初字第4187号民事判决。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2590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各方
原告(上诉人):朱某1、程某
被告(被上诉人):朱某2、辛某
法定代表人:赵吉斌,总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爽;人民陪审员:田宝贵;人民陪审员:董德虎。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吕云成;代理审判员:黄丽;代理审判员:徐硕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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