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李某等人民间借贷案 民事 民间借贷 利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部分支持
文书字号:
嵩明县人民法院(2014)嵩民初字第28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汪洋员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个普通类型的民间借贷合同案件,本案的审理涉及到本金数额和利息问题,在审理过程中,经探讨和研究,利息计算应当认定以书面约定为准,而不应以双方实际履行利息计算标准。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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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民事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嵩明县人民法院(2014)嵩民初字第28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
3、当事人
原告:杨某。
被告:李某、高某、高某1。
委托代理人:李某1。
法定代理人:李某,系高某1的母亲。
4、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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