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诈骗案 诈骗罪 隐瞒真相 累犯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4)思刑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一是行为人骗取投保人信息资料,冒充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骗取退保金的诈骗行为的侵害对象是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二是保险公司未发现虚假退保行为是否构成过错,以及是否可作为对行为人从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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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4)思刑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晓龙、刘远添。
被告人:潘某,男,1985年1月24日出生,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职员,曾因犯强奸罪于201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减刑于2011年2月24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3年5月22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诈骗罪于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林荣源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长城;人民陪审员:朱萍苏丽英
6.审结时间:2014年4月15日;经公诉机关建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决定,本案于2014年2月28日延期审理,同年3月28日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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