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远大学习广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优先购买权;赔偿标准;差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09)杨民四(民)初字第3177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法官: 陈晓宇 单位: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性质;二、出租人是否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三、侵犯优先购买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性质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转让不动产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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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09)杨民四(民)初字第3177号。
2、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海远大学习广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教育公司)。
被告:上海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润房产公司)。
第三人:严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伟;代理审判员:朱萍;代理审判员:李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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