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仙游县公安局赖店派出所治安管理不予受理案
案由:
外资管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仙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仙游县公安局赖店派出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2012)仙行初字第3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0月09日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安机关对公民报案的治安案件,能否以案件事实清楚、违法事实存在等作为受理的条件。
一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对公民报案的治安案件,经审查,如违法事实不存在,说明案件涉及的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受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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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2012)仙行初字第31号判决书。
2.案由:治安管理。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男,农民,住仙游县。
被告:仙游县公安局赖店派出所,住所地:仙游县赖店镇土山村。
负责人:陈某1,所长。
委托代理人:杨某,仙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委托代理人:黄某,仙游县公安局赖店派出所民警。
第三人:陈某2,男,农民,住仙游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丽仙;审判员:林向阳;人民陪审员:张文胜
6.审结时间: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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