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某非法拘禁案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海中法刑终字第5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07月2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彦 单位: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犯罪行为人为追索债务,通过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以钱换人”,本案就是一宗典型的索债型扣押人质案件,公诉机关和法院的分歧在于对黎某的行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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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1998)振刑初字第155号。
二审裁定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海中法刑终字第52号。
2.案由:黎某非法拘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洪、罗文俊。
被告人:黎某,男,1970年3月1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綦江县人,农民。1998年1月7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杜娟海口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刚;人民陪审员:黄守进林承卫。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刁黎颖;审判员:林道科易晓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8年5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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