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河南公司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案 免责条款
案由:
保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同江市河南经济贸易公司

河南天威律师事务所

河南天际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郑经终字第10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03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魏甲斌 单位:
本案原、被告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条款。目前,多数保险合同在列举数条除外责任原因后,都附有一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这里所称“其他”就将投保人所无法预知的种种情况都包含了进去。对一般合同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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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1997)金经初字第1286号。
二审判决书: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郑经终字第104号。
2.案由:保险合同赔偿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中国外运河南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某,同江市河南经济贸易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沈鑫河南天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丰某,该公司综合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二审):刘某,该公司经济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赵顺智河南天际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魏甲斌;审判员张宝霞白刘英。
二审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郑生;审判员宁林念王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7年11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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