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惠州证券公司股权损害案
案由:
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惠中法经终字第5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4年11月2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卢耀 单位:
本案是一起新型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本案的管辖权问题
根据1987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规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发现有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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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1994)惠城法经初字第16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惠中法经终字第58号。
2.案由:股权损害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黄某,男,32岁,汉族。
委托代理人:赖某,原告妻子。
委托代理人:农夫惠州市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惠州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吕某,该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汪玉玲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伟华;代理审判员:张永生李金发。
二审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顺利;代理审判员:邬文辉赖锦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4年7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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