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等绑架勒索案
案由:
敲诈勒索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1996)刑初字第9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6年06月2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袁玉芳 单位: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是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犯,即绑架勒索犯罪在绑架他人后但未能勒索到财物的情形下,是犯罪既遂还是犯罪未遂的问题。关于此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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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1996)刑初字第90号。
2.案由:吕某等绑架勒索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郭瑛。
被告人:吕某,男,19岁(1976年9月17日生),汉族,云南省禄劝县人,农民,住云南省禄劝县。1996年4月1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杨某(又名杨某1),男,27岁(1969年2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会泽县人,农民,住云南省会泽县。1996年4月1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杨某2,男25岁(1971年5月7日生),汉族,云南省会泽县人,农民,住云南省会泽县。1996年4月16日因本案被逮捕。
本案被告人皆未委托辩护人,自己行使辩护权。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耀;审判员;刘翔;代理审判员:李学魁
6.审结时间:199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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