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德图国际机械有限公司诉衡阳市城南黎明空压机厂等商标案 侵权赔偿
案由:
商标权权属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广东三环专利事务所

广东三环专利事务所

湖南金雁律师事务所

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

湖南南肪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衡经初字第2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6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贺新春 单位:
依法准确确定赔偿损失数额是本案的关键。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案件,损失赔偿额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二是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实际损失。本案被告因其生产和销售的原始记录和账册不全,每台空压机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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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衡经初字第21号。
2.案由:商标侵权赔偿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香港德图国际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德图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温旭,广东三环专利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朔,广东三环专利事务所律师。
被告:衡阳市城南黎明空压机厂(下称黎明空压机厂)。
法定代表人:王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漆国生湖南金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邹鲁军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衡阳市城南黎明贸易总公司(下称黎明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唐劲松湖南南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江雁机械厂(下称江雁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葛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严某,该厂法律顾问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蔡某,该厂第四分厂厂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阳小云;审判员:贺新春颜克标
6.审结时间:199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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