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某投毒、破坏生产经营、销售赃物案
案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2001)固刑初字第00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2月14日
代理律师:

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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