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陈某等消防责任事故案
案由:
消防责任事故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刑初字第263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9月1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李元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消防责任事故罪位于《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构成要件的主体认定甚为关键。在本案中是孙某、陈某还是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是消防责任事故人也是本案的争议焦点。本罪的犯罪构成中要求存在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令改正通知,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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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刑初字第2639号。
2.案由:消防责任事故、失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刚。
被告人:孙某,男,1964年11月2日生,出生地北京市,汉族,本科文化,北京豪雨林家政服务中心经营人员。2014年9月11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刘伟北京市新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女,1967年8月26日生,出生地河北省香河县,满族,大专文化,北京豪雨林家政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2013年2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黄献华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张秒北京市新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阮某,男,1987年3月2日生,出生地江西省抚州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商贩。2013年2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李振涛张学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元;人民陪审员:王叔洁董福利
6.审结时间: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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